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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宁晋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认定工作的公告

    为不断提高职业培训质量,高标准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371号)、邢台市人社局等7部门转发《关于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邢人社办[2019]151号)、《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邢人社办[2023]73号)文件精神,经局研究决定采用专家评审方式择优认定宁晋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培训定点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原则

    结合我县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劳动者就业需求,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认定”的原则进行认定。认定定点培训机构的有效期3年,根据培训机构工作完成、绩效评价等情况实施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二、认定范围

    1、经宁晋县人社部门或审批局批准成立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宁晋县行政区域内设有培训场地和培训设施)。

    三、认定数量

    定点培训机构数量视报名情况择优确定。

    四、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培训任务所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队伍,每个职业(工种)专兼职教师不少于2人;

    2、能够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开展培训专业(项目)在办学许可核定范围内;

    3、规章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4、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5、在职业培训机构年检中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五、申报材料

    1、《宁晋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专家评审文件》(见附件);

    2、培训机构近年来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3、承诺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培训机构自拟格式,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以PDF格式文件压缩后报送到指定邮箱。

    六、认定流程

    1、申请机构需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网络报名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同时需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白色封面,按顺序左侧装订),待现场考察评估时递交。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

    网络报名邮箱地址:rsjzjk2020@163.com

    2、县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出具评估意见。

    3、通过评估的提交培训定点机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申报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排序后择优确定,经公示后公布结果。

    5、签订职业技能培训协议书。

    县人社局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的过程进行监督。

    联系人:人社局职建科武玉强 联系电话:5689073

    附件:宁晋县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专家评审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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