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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
信件編號 | 939 | 類型 | 監(jiān)督投訴 | 提交日期 | 2015-09-16 |
標題 | 亂收費 | ||||
內容 | 寧晉一中強迫學生家長使用電信手機號,每個學生交了一百五十元,聽說校長和班主任每人給了一部手機。 | ||||
回復人 | 寧晉縣教育局 | 回復日期 | 2015-09-29 | ||
答復內容 |
您好,收到留言反映“寧晉一中強迫學生使用電信手機號”的相關問題后,教育局高度重視,責成專人進行調查,現(xiàn)將調查及處理情況回復如下: 經(jīng)調查,寧晉中學在新生領取入學通知書時,由電信公司給每位家長發(fā)了一份自愿使用該公司校訊通服務的通知,開學后,學校給班主任開會,要求要向家長說明情況,使用電信校訊通堅持自愿。最終結果:寧晉中學晶龍學區(qū)學生沒有推行電信校訊通,本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學生購買了服務。在學生辦理校訊通后,電信公司在校本部教學區(qū)與宿舍區(qū)分別為學生安裝了可免費與家長聯(lián)系的固定電話,同時為方便班主任與家長溝通,為每位班主任配備了可免費使用的手機。 教育局強調,校訊通做為家校互聯(lián)的工具,一定要堅持自愿原則,同時鼓勵各學校通過QQ、微信、飛信等多種方式與家長溝通,嚴禁強制學生購買校訊通服務,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