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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信箱
信件編號 | 5438 | 類型 | 領導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1-11-18 |
標題 | 收取餐費 | ||||
內(nèi)容 | **學校還沒到收取學生餐費的時間,現(xiàn)在提前十幾天就開始收取,咨詢是否合理? | ||||
回復人 | 教育局 | 回復日期 | 2021-11-22 | ||
答復內(nèi)容 |
該校是一所寄宿制學校,兩周放假一次,實行配餐制。在進入下月前收取學生下月餐費(如9月1日開學,8月31日學生入學時收取學生9月份餐費)。本次學生返校為11月22日,下次放假時間為12月3日,因11月30日學生在校學習,班主任老師需上課,無法及時收取家長餐費,學校為了不給學生家長造成過多麻煩,故讓學生11月22日入學時交了12月份餐費。 |